高新区企服局、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关于举办 2019 年“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三届“创客广东”大赛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19〕942 号)的要求,为激发小微企业和创客创新创业活力,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我局拟举办 2019 年“创客中国”清远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
(二)主办单位: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承办单位: 天安智谷科技产业园
二、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设“企业组”和“创客组”两个组别。参赛项目领域包括:汽车、智能家电、机器人等先进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含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生物医药、绿色低碳、数字经济(含大数据等)、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1)。
三、大赛时间和赛程安排
大赛时间为 2018 年 4 月—6 月。大赛分宣传发动报名(初选)、初赛、决赛 3 个阶段进行(详见附件 1)。
(一)宣传发动报名(初选)(时间:2019 年 4 月—5 月中旬)
(二)初赛(启动仪式)(时间:2019 年 5 月中下旬)
(三)决赛(闭幕仪式)(2019 年 6 月中下旬)
三、大赛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9 年 5 月 20 日)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通过大赛官网(http://i.gdsme.org)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www.gdei.gov.cn)、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968115.cn)的大赛报名入口统一注册报名,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参赛者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 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建议参赛者可参考《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附件 3)完整撰写项目情况,再录入系统。网上报名后,参赛者需将参赛的《商业(创业)计划书》
纸质材料盖章,同时报送至所在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
四、赛事奖励
本次大赛企业组和创客组各设 4 个奖项(一等奖 1 名、二等奖 2 名、三等奖 3 名、优秀奖 5 名),分别给予奖金奖励和颁发奖杯,赛后按照要求向“创客广东”大赛组委会择优推荐 10 名项目(创业组和创客组各前 5 名)。同时给予相应政策扶持、专项培训、宣传推广、融资对接服务等后续服务(具体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一)高新区企服局、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各有关协(商)会和服务平台(基地)要做好大赛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区域内创新型企业、个人创客等参与大赛。原则上高新区、清城区、清新区推荐项目不少于 3 个;英德市、佛冈县不少于 2 个;连州市、连南县、连山县、阳山县不少于 1 个;经我局推荐认定的省级以上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推荐项目不少于 2 个,同一项目不重复推荐。各单位根据报名情况自行遴选并推荐参赛项目,于 2019 年5 月 22 日前以电子和纸质形式将参赛项目汇总表(附件 4)上报市工信局。
(二)高新区企服局、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各省级以上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等结合实际,制定可对获奖项目实施的政策措施,并按要求填写《创新创业扶持政策措施表》(附件 5),同时推荐收集龙头企业创新需求,邀请参与参赛项目对接,并按要求填写《龙头企业创新需求表》(见附件 6),届时组委会将统一通过多渠道向社会公布龙头企业需求。请于 2019 年 5 月 22 日前报至市工业局(电子版发至邮箱)。
附件:1.关于 2019 年 “创客广东”清远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实施方案
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举办2019 年“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三届“创客广东”大赛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19〕942 号)
3.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
4.2019 年“创客广东”清远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推荐参赛项目汇总表
5.创新创业扶持政策措施表
6.龙头企业创新需求表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 年 4 月 28 日
(联系人:李家安、傅芷妍,联系电话:3364322 / 3530201,邮箱:qysme@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