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企服局、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关于举办 2019 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三届创客广东大赛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19942 号)的要求,为激发小微企业和创客创新创业活力,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我局拟举办 2019 创客中国清远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

()主办单位: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承办单位: 天安智谷科技产业园

二、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设企业组创客组两个组别。参赛项目领域包括:汽车、智能家电、机器人等先进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含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生物医药、绿色低碳、数字经济(含大数据等)、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1)。

三、大赛时间和赛程安排

大赛时间为 2018 4 —6 月。大赛分宣传发动报名(初选)、初赛、决赛 3 个阶段进行(详见附件 1)。

()宣传发动报名(初选)(时间:2019 4 —5 月中旬)

()初赛(启动仪式)(时间:2019 5 月中下旬)

()决赛(闭幕仪式)(2019 6 月中下旬)

三、大赛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9 5 20 日)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通过大赛官网(http://i.gdsme.org)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www.gdei.gov.cn)、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968115.cn)的大赛报名入口统一注册报名,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参赛者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 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建议参赛者可参考《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附件 3)完整撰写项目情况,再录入系统。网上报名后,参赛者需将参赛的《商业(创业)计划书》

纸质材料盖章,同时报送至所在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

四、赛事奖励

本次大赛企业组和创客组各设 4 个奖项(一等奖 1 名、二等奖 2 名、三等奖 3 名、优秀奖 5 名),分别给予奖金奖励和颁发奖杯,赛后按照要求向创客广东大赛组委会择优推荐 10 名项目(创业组和创客组各前 5 名)。同时给予相应政策扶持、专项培训、宣传推广、融资对接服务等后续服务(具体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高新区企服局、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各有关协(商)会和服务平台(基地)要做好大赛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区域内创新型企业、个人创客等参与大赛。原则上高新区、清城区、清新区推荐项目不少于 3 个;英德市、佛冈县不少于 2 个;连州市、连南县、连山县、阳山县不少于 1 个;经我局推荐认定的省级以上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推荐项目不少于 2 个,同一项目不重复推荐。各单位根据报名情况自行遴选并推荐参赛项目,于 2019 5 22 日前以电子和纸质形式将参赛项目汇总表(附件 4)上报市工信局。

(二)高新区企服局、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各省级以上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等结合实际,制定可对获奖项目实施的政策措施,并按要求填写《创新创业扶持政策措施表》(附件 5),同时推荐收集龙头企业创新需求,邀请参与参赛项目对接,并按要求填写《龙头企业创新需求表》(见附件 6),届时组委会将统一通过多渠道向社会公布龙头企业需求。请于 2019 5 22 日前报至市工业局(电子版发至邮箱)。

附件:1.关于 2019 创客广东清远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实施方案

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举办2019 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三届创客广东大赛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19942 号)

3.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

4.2019 创客广东清远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推荐参赛项目汇总表

5.创新创业扶持政策措施表

6.龙头企业创新需求表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 4 28

(联系人:李家安、傅芷妍,联系电话:3364322 / 3530201,邮箱:qysme@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