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清产业园管理委员会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485)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新区、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请做好2024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宣传工作,组织符合条件企业申报,于10月12日前将符合申报要求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初核结果书面意见分别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

二、符合申报要求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的申报单位请2024年10月10日前自行网上登录信息填报系统(https://ic-tax.ccidthinktank.com/)完成线上提交申请10月11日前将系统申报提交材料导出生成纸质材料、电子材料,纸质材料含必要佐证材料,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封面、骑缝和关键页)一式十一份 ,电子材料刻录光盘一式五张,于10月10日前自行分别送达省集成电路行业协会(纸质材料三份,光盘一张)、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县发展和改革部门(各单位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光盘一)。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485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陈君楚 3366562;市发展改革局 曾梓豪 3866727)



附件:
1.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