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政局、卫生健康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四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0〕73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街道(乡镇)和基地申报第四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政局、卫健局,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填报并提供纸质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材料(刻录光盘),一式11份(省级:工信厅3份,民政厅1份,卫健委1份;市、县两级:工信部门1份,民政局1份,卫健局1份),于8月17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市、县两级相关部门,其中市级代收报省材料。申报单位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二、市工信局将会同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和评审,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街道(乡镇)和基地,出具三部门盖章的推荐意见,上报省级相关部门。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四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0〕738号)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清远市民政局         清远市卫生健康局

 

 

  20208月3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陈子文,联系电话:3368172;市民政局 朱泳仪,电话:3372201;市卫生健康局 张征,电话:3361902)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四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