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关于推荐2019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工信融合函〔201859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推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事项要求

1.申报单位为清远市辖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符合《通知》中推荐条件要求的企业。

2.自行登录中国两化融合服务平台的企业两化融合评估系统(网址:http://www.cspiii.com/pg开展周期性评估

3.根据《2019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书》要求填报并提交申报材料,于3月7日前将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六份)、电子材料(刻录光盘,三份)提交至所在地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4.申报试点的企业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已确定为国家级或省级贯标试点的企业无须重复申报。

二、推荐单位事项要求

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辖区范围内申报单位提交材料,出具《2019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表》推荐审核通过单位,于3月12日前将企业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可编制电子材料),企业申报材料(推荐单位需在“推荐单位意见”栏出具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光盘两份,)报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息化与数据科)301室,逾期不再接收。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关于推荐2019年两化融合管

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工信融合函〔2018

591号)

 

                      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1月3日

 

(联系人:陈君楚,联系电话:3366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