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1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资金项目入库评审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1〕22号)要求,现将2021年省财政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入库评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奖励标准

对2020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包含各种所有制“新升规”工业企业,下同),以及 2019 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在2020年工业增加值增长超过 10%的给予奖励,每家企业 20 万元。

二、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企业申报

企业进入“粤财扶助”平台 (PC端 ,平台网址 :https://czbt.czt.gd.gov.cn/#/home)或“粤商通”(移动端,各大手机应用商店搜索下载“粤商通”手机 APP),进行认证注册并登录,首次登录时企业需绑定对公银行账户等基本信息,并按《企业操作手册》(附件2)指引进行填报。平台根据企业身份认证信息,依托“数字政府”大数据资源,在申报界面生成表格供企业核对及填报,全程无须纸质材料申报,实现申报“零跑腿”。企业可在平台进行信息查询,了解资金申报进展。

(二)企业线上申报时间:2021年7月19日至8月3日。

三、工作要求

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根据我局提供的企业名单积极联系企业,做好政策宣贯,确保对本地每家符合条件的企业通知到位,并指导申报企业在“粤财扶助”平台进行申报。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1年促进小微

        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资金项目入库评审的通知

        (粤工信融资函〔2021〕22号)

      2.企业操作手册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19日      


(联系人:刘柏麟,联系电话:3364322)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1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资金项目入库评审的通知.pdf
2.企业操作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