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清产业园管理委员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广东省2026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5〕2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组织清远地区2026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项目(以下简称电子信息项目)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电子信息项目申报范围分为两个专题共四个方向,分别是专题1支持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芯片产品量产前首轮流片项目方向、高端电子元器件产业化项目方向和硅能源产业化项目方向;专题2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新型储能产业化项目方向。申报组织原则、总体要求、工作程序详见《通知》。
二、高新区、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配合开展电子信息项目组织申报、评审、推荐、资金下达、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审计等工作。其中项目申报、审核推荐于8月11日前完成,推荐函、《项目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通过公文交换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申报单位相关事项。一是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自行选择申报,申报单位需按对应专题方向的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材料清单》整理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并自行登录数字工信平台(https://gdii.gd.gov.cn/szgx/ywtb-gzc/cms/index)填写材料,于7月28日前将申报电子材料分别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科以及所属地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二是申报单位做好现场核查准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准备事项包括安排会议室、熟悉项目人员介绍项目情况及答疑,提供纸质申报材料影印件及项目申报佐证材料原件核对,安排查看项目建设情况等。三是通过审核的申报单位于8月11日前自行登录数字工信平台完成项目线上提交,并将申报审定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分别报送至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封面章、骑缝章),一式五份(市三份、县两份)。其中,《申报函》《项目申报声明》《项目完工情况说明》需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逐份签字、盖章)。电子材料刻录光盘(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版本),一式三份(市两份、县一份)。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于7月30日—8月1日期间对申报电子信息项目开展专家评审及现场核查,出具审查意见,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送项目备案材料。
如对以上相关内容有意见或建议,或认为相关内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并反馈。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广东省2026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5〕28号)
2.各县(市、区)主管部门推荐申报材料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15日
(联系人:陈君楚;联系电话:3366562)
附件:
1.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广东省2026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
2.附件2: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申报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