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高新区,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产业园区: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二批5G产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第二批5G产业园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内容、工作程序及要求详见《通知》,各产业园区结合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申报。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申报材料(纸质材料A4纸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五份;电子材料刻录光盘,一式三份)于5月25日前分别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科301室(纸质材料四份,电子材料两份)、所在地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纸质材料一份、电子材料一份)。

二、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作为园区申报主体之一,配合园区开展申报工作,于5月25日前出具申报函申报项目。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通过初审项目。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二批5G产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26

 

(联系人:陈君楚;联系电话:3366562)


附件:
1.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二批5G产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附件:申报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