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政局、卫生健康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街道(乡镇)和基地申报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街道(乡镇)和基地按要求对应填写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书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8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材料(刻录光盘,可编辑版本及盖章扫描件),一式11份(省级:工信厅3份,民政厅1份,卫生健康委1份;市、县两级:工信部门1份,民政局1份,卫健局1份)。申报单位需将材料分别送达市、县相关部门,其中市级代收报省材料。申报单位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二、市工信局将会同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和评审,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街道(乡镇)和基地,出具三部门盖章的推荐意见,上报省级相关部门。

 

附件:关于开展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清远市民政局  清远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8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市工信局 陈君楚 3366562;市民政局 朱泳仪3372201;市卫健局 何伟平 336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