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企服局、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珠西〔2018〕79号,见附件1)精神,省下达我市2018年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6231万元。目前,政策措施对应的实施细则(粤经信珠西〔2018〕95号,见附件2)已下发,具体操作指引尚在修订中,未正式发布。为给符合条件的企业预留更多的时间准备申报资料,提高资金拨付效率,现组织开展2018年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摸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珠西资金支持方向和标准 

按照79号、95号文的要求,今年珠西资金支持的方向、方式和标准包括:

专题一: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

申报项目应为2014年及以后新引进、新建或扩建的符合《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聚焦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粤经信珠西函〔2017〕87号,见附件3)重点发展的先进装备制造业。

(一)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

以股权投资方式对新引进、新建或扩建的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核心关键技术、有市场前景的符合聚焦攻坚发展重点的投资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项目,由市经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一事一议”研究提出项目资金安排意见,报当地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实施,具体按照省财政经营性资金股权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股权投资资金由项目单位用于项目建设或企业生产经营。

(二)以贴息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

对新引进、新建或扩建的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核心关键技术、有市场前景的符合聚焦攻坚发展重点的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市经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评审,按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予以贴息支持,予以贴息的借款总额不超过项目完工形成的固定资产总额的70%。其中:投资额为3000万(含)—1亿元之间的,贴息1年;投资额为1(含)—5亿元之间的,贴息2年;投资额5亿元(含)以上的项目,贴息3年。符合条件的项目正式动工后,项目固定资产已投资额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30%,可申请首期贴息资金(不超过贴息资金总额的50%)。项目已建成投产或试产成功后,可申请第二期贴息资金(贴息资金总额的其余部分)。予以贴息的借款指银行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政府融资平台借款等,固定资产指厂房和设备等基础设施。项目完工形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按完工进度核算确认。为发挥财政贴息放大作用,贴息资金应实行“先付后贴”,贴息资金应由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核算,并经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审核和出具报告。

(三)以事后奖补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

对新引进、新建或扩建的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核心关键技术、有市场前景的符合聚焦攻坚发展重点的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实行事后奖补。由市经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评审,对固定投资已投资额超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0%的项目,按照项目已形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10%的标准予以分期奖补。具体奖补比例视项目质量和资金安排分档确定,奖补资金由项目单位用于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专题二: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与使用。

对符合《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要求的装备产品,实现销售后对研制企业进行奖励,原则上按单台(套)售价的30%给予奖励,成套装备奖励最高不超过700万元/套,单台设备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台,总成或核心部件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台。

对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要求的装备产品,实现销售后对研制企业进行奖励,原则上按单台(套)售价的30%给予奖励,成套装备奖励最高不超过900万元/套,单台设备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台,总成或核心部件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台。

具体由市经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组织实施。

专题三: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申报项目应为2014年及以后新引进、新建或扩建的符合《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聚焦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粤经信珠西函〔2017〕87号)重点发展的先进装备制造业。

以事后奖补方式支持总投资额800万元以上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奖励资金额度不超过项目已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具体由市经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研究提出项目资金安排意见,按程序报当地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实施,奖励资金由项目建设单位用于后续设备购置、平台建设等。

二、项目预申报要求

请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泛宣传发动,摸查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填写2018年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预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并通知企业按照《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因素法下达资金实施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5)的申报材料要求先行准备材料,待正式文件下达后,请第一时间通知企业补充完善相关材料报送我局。汇总表请加盖公章后于6月5日前报送我局民营经济科。

                                              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5月24日

 (联系人:李家安、郑湘平,电话:3364322,邮箱:qysme@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