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清产业园管理委员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7年度支持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标杆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数字产业函〔2026〕45号)(附件1)要求,现组织开展2027年度支持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标杆项目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申报要求

     聚焦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支持人工智能企业或相关科研机构开展工业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及应用解决方案(工业智能体)的研发攻关;支持制造业企业将人工智能技术集成应用在研发创新、制造生产、品牌建设、市场销售、运维服务、供应链管理等环节。具体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2)。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入库申报。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园区要高度重视项目入库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本区域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自愿申报,在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s://gdii.gd.gov.cn/szgx/ywtb-gzc/cms/index,技术支持:020-87783823)填写申报材料。系统填报完成后,下载纸质材料,于2026年8月17日前报送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项目初审。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园区配合我局加强对项目真实性和符合性的审查,重点核准核实项目内容、绩效目标、申报补助费用基数(补助范围内项目开支金额之和)、列支科目和完成时间等信息。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后,出具推荐函。于2026年8月18日前将推荐函、《优先推荐入库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材料刻录光盘(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版本,一式两份)报送至我局。

    (三)项目复审与推荐。我局将对项目真实性和符合性的审查,结合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推荐意见,出具推荐函,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送项目申报材料。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内容

    申报书须包括以下内容(填报要求详见附件5):

  1.申报函。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4.项目申报承诺书(法人)。

  5.项目申报表。

  6.项目绩效目标表。

  7.项目审计报告。

  8.项目完工说明。

  9.项目实施总结。

  10.佐证材料汇总。

  申报书缺少前9项内容的将不纳入支持范围。

  (二)材料格式

    1.申报材料统一采用 A4 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必须编制页码(可手写)、目录并装订成册(不要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加盖申报单位骑缝公章。

    2.提交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原件。

    3.提交可编辑电子文档和PDF版文档。

    4.相关备注和说明信息可删除。

    5.明确标注各相关内容所对应的佐证材料具体位置,确保佐证材料与申报内容的对应关系清晰可查。对不落实相关填报说明要求,或申报材料存在字迹模糊、无法辨别的内容,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如认为以上通知内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的,请于7月7日前反馈我局(信息化科))。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7年度支持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标杆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数字产业函 〔2026〕45号)

           2.支持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标杆项目申报指南

           3.推荐入库项目汇总表

           4.集团性质企(事)业单位项目确认表

           5.支持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标杆项目申报书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30日


(联系人:罗晓勇,成小利;电话:3368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