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清园管委会,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清工信〔2022〕107号),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清远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于2022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含电子版光盘)推荐上报我局(生产服务业科603室)。

附件:

1.关于印发《清远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清工信〔2022〕107号)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22日

 

(联系人:生产服务业科 黄戈,联系电话:0763-3362340


附件:
1.附件:(清工信〔2022〕107号)关于印发《清远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