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年10月清远市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的通知


高新区企服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中小企业培训计划的通知》(清企服〔2021〕1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2021年清远市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和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培训进行了调整。现将10月份的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清远市战略性产业集群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小升规”企业及“小升规”培育库企业等企业相关人员(因培训名额有限,每家企业最多安排2人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时间、地点

具体培训内容、时间、地点见《2021年清远市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计划(10月份)》(附件1)。

三、承办机构

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办,清远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承办,各相关院校协办。

四、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封闭脱产方式进行。

五、培训费用

培训所涉及的师资、食宿、教材、场地等教学组织实施费用由承办单位负责,学员往返交通费自理。

六、报名方式

有意愿参加培训的企业请于每场活动开始前5天通过“清远政企通”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具体步骤及方式详见附件2。

承办单位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徐翠艳 13680000035/0763-3870396,黄宝仪13288909680/0763-3870396。

七、工作要求

1.请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清园管委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承办单位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向清远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活动报备工作,制定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八、其他注意事项

1.学员报到时,请出示本人“粤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新冠疫苗”信息,经测温合格后方可进入校区。

2.原则上不邀请国外港澳台人士入境参加,有下列情形者不接受报名

康码为红码、黄码人员;

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人员;

正处于隔离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

已治愈出院后一个月内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人员;

14天内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行政区)旅居史的人员

3.培训期间,学员须遵守培训院校相关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持在会场内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报名后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

4.身体不适者不建议参加培训(如身患高血压、心脏病等严重疾病者)。

5.活动结束后对参训人员健康状况跟踪 14 天,若参训人员出现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成为新冠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应立即告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上报,主动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早期排查相关接触人员。


附件:1.《2021年清远市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计划(10月份)》

2.活动报名方式



清远市企业服务办公室(代章)

2021929


(联系人及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梁雪苹 3364322;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徐翠艳 13680000035/0763-3870396,黄宝仪 13288909680/0763-3870396,邮箱:qysme@aliyun.com,传真:0763-3868709。)


附件:
1.附件1:2021年清远市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计划(10月份)(3)(1).doc
2.附件2:报名方式(4)(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