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数字产业函〔2019〕169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申报通过网上填报,申报单位需在 11 月 22 日前登录“2020 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http:
//www.bdcases.org.cn)完成注册和申报信息填写。
二、申报单位需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系统自动生成的《项目申报书》,并在首页和骑缝,以及相关证明资质文件上加盖公章,于11月22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A4 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和电子版(U盘或者光盘两份)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科)301室。
三、申报单位应如实、详细地填写每一部分内容。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数字产业函〔2019〕1696 号)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1月15日
(联系人:张兵,联系电话:3366562)
附件:
1.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数字产业函〔2019〕1...
2.附件2-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doc
3.附件3-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