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清产业园管理委员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资金开源相关项目申报入库工作的预通知》(粤工信信软函〔2025〕29号,以下简称《预通知》)要求,现拟组织开展清远地区2026年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资金开源相关项目申报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支持对象和支持标准
2026年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资金开源相关项目申报入库的申报条件、支持对象和支持标准详见《预通知》(附件1)。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入库申报。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清产业园管理委员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入库工作,按照《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自愿申报,在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s://gdii.gd.gov.cn/szgx/ywtb-gzc/cms/index,技术支持:020-87783823)填写申报材料。系统填报完成后,下载纸质材料申报书(附件2)及证明材料(附件3),于2025年8月28日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分别报送至市、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纸质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封面章、骑缝章),一式五份(市四份、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一份)、电子材料刻录光盘(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版本),一式三份(市两份、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一份)。
(二)项目初审。请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清产业园管理委员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配合我局加强对项目真实性和符合性的审查,重点核准核实项目内容、绩效目标、年度运营费用、列支科目等信息。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后,出具推荐函。于2025年8月29日前将推荐函及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通过粤政易办公平台报送至我局。
(三)项目复审与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于2025年8月30日前完成项目审核,结合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推荐意见,出具推荐函,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送项目申报材料。
如认为以上通知内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的,请于8月17日前反馈我局。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资金开源相关项目申报入库工作的预通知
2.项目申报书(模板)
3.证明材料
4.项目推荐汇总表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8月12日
(联系人:罗晓勇;电话:0763-3368172)
附件:
1.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资金开源相关项目申报入库工作的预通知.pd...
2.附件2.项目申报书.wps
3.附件3.证明材料.wps
4.附件4.广东省2026年人工智能和机器人领域开源项目推荐汇总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