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清各单位:

      现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促进信息服务和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请各地各部门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开放公共建筑支持5G基站建设的公共物业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关于下达2020年5G基站建设任务的通知》《关于配合做好工业园区5G基站转供电改直供电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落实园区宽带光纤接入通信设施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等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免费开放公共资源支持基站建设,推进信息基础设施与建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加强通信设施共建共享,降低基站建设及用电成本等工作,解决当前制约5G网络快速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建设数字清远奠定网络设施基础,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扩大升级信息服务和消费,壮大清远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

 

附件:1.关于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促进信息服务和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工信信软[2020]37)

2.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开放公共建筑支持5G基站建设的公共物业清单(第一批)的通知(清府函〔2020〕2号)

3. 关于下达2020年5G基站建设任务的通知

4. 关于配合做好工业园区5G基站转供电改直供电有关工作的通知

5. 关于落实园区宽带光纤接入通信设施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清远市教育局

 

 

 



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清远市财政局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清远市卫生健康局   远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清远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

附件:
1.1.关于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促进信息服务和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工信信软[2020]3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