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办发〔2020〕27号),我局按照市政府批示精神,结合有关部门意见,起草了《清远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单位提出时加盖该单位公章,公民提出时由本人签名)。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1129日至2021227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公众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反馈意见:

1.信函请寄: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18号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402室(邮编511518);

2.电子邮件:qyzxqyk@163.com;

3.传真:0763-3530201;

联系人:成远清,联系电话:0763-33530201

 

附件:《清远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征求意见稿)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1月29


附件:
1.附件:清远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