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制造业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运行综合函〔2019〕1430号)的有关要求,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定于2019年7月至2020年2月依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9度制造业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采集对象为辖区内从事制造业的企业法人。

二、月度采集频率为每月1次,季度数据采集频率为全年4次。季度采集月份分别为2019年7月(第一、二季度)、2019年10月(第三季度)、2020年1月(第四季度)。临时性任务另行布置。

三、数据采集频率为月度、季度和临时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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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企业可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采取网上填报方式

1、月度填报网址:http://www.gdztc.gov.cn,在“企业情况综合平台”完成改造之前,月度任务和临时性任务继续使用“重点企业直通车信息交流平台”,平台切换时间另行通知。

2、季度填报网址:qyzh.gddsj.gov.cn提交采集信息,季度填报的也可采取纸质(加盖企业公章)填报方式,将填好的报表交由所在地县(市、区)工信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镇政府、街道办等部门或服务机构(仅限:清远市计算机学会、清远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阳山县中小企业服务协会)代录上报。

五、企业应当真实、准确、及时填报报表,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 

六、采集的数据仅限用于制造业企业情况综合工作,不作为任何单位对企业进行考核或处罚的依据。 

七、数据采集中如有违法违规行为,请向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举报。举报电话:0763-3363717

特此通告。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