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集聚地)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5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551)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政策宣传、企业推荐申报工作。请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园区、信息平台等广泛宣传政策,企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应知尽知。要指导企业根据国家、省要求对号入座,应享尽享,避免一些企业因不了解政策错过申报期,请10月16日前将符合申报要求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初核结果书面意见分别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

二、按时提交材料。符合要求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请10月13前自行登录信息填报系统完成线上提交申请,于10月14前将申报材料(必要佐证材),纸质版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封面、骑缝和关键页)一式十份 ;电子版刻录光盘一式五张,分别送达省集成电路行业协会、市级、县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各单位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光盘一)。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5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551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陈君楚,0763-3366562;

市发展改革局 曾梓豪,0763-3866727;广东省集成电路协会蒋振韬,020-82110975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5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