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我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2017年8月,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税局、广东省国税局联合实施少数民族自治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粤财法〔2017〕11号)同意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等少数民...
2020-07-06 | 来源: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浏览数:2188